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高压安装建设项目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位于焦作新区世纪路以北,太极路以南,怀庆路以西,怀玉路以东,总建筑面积48,50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指挥中心、办案、信息通讯、刑事技术等用房以及配套设施。本次申请评审项目为临时用电工程。豫发改投资【2011】298号文批复该项目可研总投资为12,61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作市光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建设单位提供的预算书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依据焦作市2012年第1期材料价格信息,不足部分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调差。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预算金额为378,326.94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260,200.71元,审减金额118,126.23元。
本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送: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