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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储地2010-5号储备土地储备成本及收益评审报告

焦储地2010-5号储备土地储备成本及收益

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2]85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储地2010-5号储备土地储备收益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根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指挥部联席第28次联席会议纪要》安排,市土地储备中心对控规区恩村一街河南路南侧134652㎡(合201.98亩)土地进行了征收储备,储备地块编号为焦储地2010-5号。资金由市南水北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从绿化带资金中借付,收益用于偿还绿化带贷款。2010730日该块土地中的93207㎡土地出让给鹤壁市广厦房产置业有限公司(焦作市钰新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为4353万元。

二、审查原则:

依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道路工程征迁安置实施规划》、《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指挥部联席第2728次联席会议纪要》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原始资料。

三、审查情况:

焦储地2010-5号地经过公开出让,出让金额为4353万元,建设单位送审储备成本3379.8432万元,收益973.1568万元,经审核,储备成本为3379.193 万元,提取的廉租房保障资金为61.5015 万元,收益金额为615.0154 万元,需返还绿化带贷款收益资金为553.5139万元(详见附表)。

四、重要事项说明

1、储备中心储备本宗土地的成本已返还给焦作市南水北调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2、本次返还资金为扣除上缴资金和财政应提留后的资金,上缴资金包括:上缴省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开发资金提留资金为廉租房保障资金。

2012331

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建设办公室、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焦作市南水北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

焦储地2010-5号储备土地储备成本及收益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原报

评审

审减

备注

出让金额

 

4353.00

4353

 

 

上缴和计提金额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

 

87.06

 

豫政办[2009]38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148.20

 

豫财综[2004]103

上缴省部分

 

123.53

 

 

小计

 

358.79

 

 

储备成本

土地补偿费

3231.68

3231.68

 

单价为16万元每亩

贷款利息

117.13

117.13

 

 

耕地开垦费

 

 

 

 

地价评估费用

3.19

2.54

0.65

 

控制性规划编制费

3.50

3.50

 

 

测绘费

2.79

2.79

 

 

征地协调费

20.20

20.20

 

 

储备地管理费

1.35

1.35

 

 

小计

3379.84

3379.19

0.65

 

收益金额

 

973.16

615.01544

 

 

财政提留

廉租房保障资金

 

61.5015

 

豫政[2007]72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

 

 

 

豫财综[2011]79

本次返还资金

 

973.16

553.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