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污水处理(二期)配套管网工程占用白庄村补偿费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焦发改投资【2010】825号文批复焦作市污水处理(二期)配套管网工程总投资计划4857.62万元,其中文昌路段工程费用323.80万元,普济河段工程费用1183.73万元。其中文昌路段,北起解放路北侧,南至待王路南侧,设计管径为d500至d1000,干管长度2225米,管材除顶管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外,均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此次建设单位申报费用为该工程占压马村区白庄村树木补偿费用。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项目依据焦政文[2009]46号文件、焦发改投资【2010】825号文件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和现场踏勘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本批补偿费用为21,560.00元,经审核,该费用审定为8,040.00元,审减金额13,520.00元。
2012年3月31日
送:焦作市康达环保水务公司、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