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
基地及示教病房楼合并建设
项目监理费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2]79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示教病房楼合并建设项目监理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全科医院临床培养基地及示教病房楼建设项目位于市人民医院院内,主体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九层,总建筑面积41,754 m2,建筑高度79.80米,基础为钢筋砼灌注桩。焦发改投资【2012】101号文批复该项目资金12,669.18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2】101号文、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2007版)、焦政[2009]2号文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经审查,该项目监理费暂按建安费用11,111.22万元计算,工程监理费建议控制在166.62万元之内,最终监理费的计算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送:焦作市人民医院 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