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文物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山阳故城全面勘探费用进行审查,现告知如下:
一、 项目概况
山阳故城为以汉代遗存为主的古城址,占地3500亩,城址平面呈不规则的长方形,2006年6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深入挖掘焦作城市丰富的文化内涵,改善大遗址的保护状况,发展文化产业,焦作市文物局与焦作市投资集团协商,拟由投资集团出资对山阳故城为中心的解放路路南、古城路以东、南水北调主河道以西、以北地区进行全面的文物勘探,在彻底弄清山阳故城文物埋藏的前提下,提出山阳故城整体保护开发方案。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次评审依据焦作市文物局向市政府呈报的“焦作市文物局关于对山阳故城进行全面勘探的请示”,焦财办[2012]12号文,市领导及投资集团领导的相关批示,焦作市文物局委托中纬公司出具的《山阳城遗址文物勘探范围图》,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评审。
三、评审结论
焦作市山阳故城全面勘探费用焦作市文物局送审金额为2,997,000.00元,经审查,该费用审定为2,931,582.15元,审减金额65,417.85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1、本次评审依据焦作市文物局提供文件情况说明中该区域未进行文物普探的前提下进行,需勘探面积为1760.71亩。
2、建议集团公司下步支付该金额时要根据实际勘探位置和面积、制定详细的图纸坐标核算金额,避免重复支付费用。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