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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改造工程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拆除原墙裙后改为铝塑板墙裙,拆除原吊顶改为矿棉板吊顶,增加不锈钢玻璃地弹门及卷闸门,室内铲除原仿瓷涂料改为乳胶漆面层。增加室外门头及立柱铝塑板及门头防水等。

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报送工程结算书、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现场签证并结合现场实际勘察情况、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91,118.7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53,000.00元,审减金额38,118.79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2331

送: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