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改造工程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拆除原墙裙后改为铝塑板墙裙,拆除原吊顶改为矿棉板吊顶,增加不锈钢玻璃地弹门及卷闸门,室内铲除原仿瓷涂料改为乳胶漆面层。增加室外门头及立柱铝塑板及门头防水等。
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书、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现场签证并结合现场实际勘察情况、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91,118.79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53,000.00元,审减金额38,118.79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送: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