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医院: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全科医院临床培养基地及示教病房楼建设项目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全科医院临床培养基地及示教病房楼建设项目位于市人民医院院内,主体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九层,总建筑面积41,754 m2,建筑高度79.80米,基础为钢筋砼灌注桩。焦发改投资【2012】101号文批复该项目资金12,669.18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作市宏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焦作市全科医院临床培养基地及示教病房楼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预算书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河南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依据焦作市2011年第6期材料价格信息进行调差。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预算金额为96,766,373.19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87,160,360.36元,审减金额9,605,982.83元。
本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送: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