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概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焦发改投资 [2011]457号《关于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2011]458号关于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河南检察官学院焦作分院建设工程建设方案及投资调整补充报告)的批复投资估算为5,543.0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 [2011]457号《关于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2011]458号关于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河南检察官学院焦作分院建设工程建设方案及投资调整补充报告)的批复、厅字[2011]4号、《焦作市发改委关于评审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投资的函》、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初步设计图纸、设计概算书、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有关费用的计取标准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原报概算金额为5,979.33万元,经审查,该工程概算建议控制在5,903.26万元以内(详见附表)。 送: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 投资概算表 单位:万元 编号 分项 单位 建筑面积 申报金额 单价(元) 评审金额 审减金额 单价(元) 备注 一 工程费用 5211.64 1 建筑安装工程 4651.64 2109.64 1.1 建筑装饰工程 22049.41 1697.91 3567.86 1618.12 1.2 给排水、消防工程 106.49 198.46 90.01 1.3 暖通工程 151.35 333.72 151.35 1.4 电气工程 261.79 551.60 250.17 2 主要设备 400.00 2.1 变配电 110.00 2.2 电梯 140.00 2.3 空调设备 150.00 3 室外工程 160.00 二 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费用 410.51 1 项目建议书及可研编制费 10.00 2 建设单位管理费 65.54 3 勘察费 2.76 4 设计费 119.18 5 监理费 87.72 6 施工图审查费 7.15 7 造价咨询费 4.17 8 工程招标代理费 14.39 9 环境影响评价费 2.72 10 地震安全评价 5.00 11 人防易地建设费 91.88 三 预备费 281.11 1 基本预备费 281.11 四 合计 59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