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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综合楼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建筑面积13777㎡;罚没仓库一座,地上一层;问询室一座,地上二层。总建筑面积15488.3㎡。主要工程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景观工程等。

焦发改投资[2011]145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投资9,988.87万元,资金来源由焦作市地方财政解决。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综合楼截至本次共完成三到九层的外墙装饰钢骨架分部,部分花岗岩粘贴完成。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报送进度款预付计算书、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的确定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进度款原报金额4,334,934.27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规定应支付工程进度款2,995,079.00(详见附表)。

2012322

送: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关筹建处   财政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23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累计已付工程款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61200906

 

 

25410372.70

 

 

4334934.27

 

2995079.00

28405451.70

46.41%

 

1

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综合楼、室外及仓库

装饰工程

2011.4.

61200906

80%

河南华都、深圳远鹏

25410372.70

 

 

4334934.27

 

2995079.00

28405451.70

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