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焦东灌区抗旱水源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对焦作市焦东灌区抗旱水源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从演马矿副井出水口处向东南新修砖砌渠道720米,以满足输水、分水及周边农作物灌溉需要。新修渠道断面为矩形,宽0.8米,深1.1米,C15砼垫层,1:2水泥砂浆抹面。资金来源为焦财预[2010]489号文下达资金20.00万元。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施工期间《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98,216.72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95,814.72元,审减金额2,402.00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送: 焦作市城郊水利工程管理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