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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采石场地质环境治理移交项目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北部采石场地质环境治理移交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北部采石场地质环境治理移交项目,位于缝山公园内,为加强项目区植被的管护,确保治理后的生态环境,本次主要为对原来国土局的项目移交园林局管理。主要包括杂草清理,死树干枝清理,刺柏补植及喷播区等处的管网损坏修复费用。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送审预算书、《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园林绿化工程(2008)、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北部采石场地质环境治理移交项目原报金额为148,0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94,539.50元,审减金额53,460.5元。

2012316

送:局经济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