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中站区武钢废弃粘土矿(Ⅰ-1区、Ⅰ-2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施工图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2010年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是国土资源部批复的项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0年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预算的通知》(财建[2010]617号下达资金预算10,000万元。本次治理区为中站区武钢废弃粘土矿(Ⅰ-1区、Ⅰ-2区),中站武钢粘土矿区位于焦作市西北约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依据财建[2010]617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05)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1年第6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
本工程监理费依据焦发改收费[2007]303号、焦政[2009]2号文进行审查。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焦政[2009]2号文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1、建设单位申报预算金额59,760,579.77元,经审查,该项目施工图预算金额审定为55,607,694.97元(含暂列金额2,412,000.00元,详见附表),审减金额4,152,884.80元。
2、经审查,该工程建安投资按5,561万元计算,该工程监理费建议控制在62.86万元之内。
3、经审查,该工程建安投资按5,561万元计算,该工程招标代理费建议控制在15.17万元之内。
四、重要事项说明:
1、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土地平整工程中的削坡、边坡清理、废渣整理、采坑回填、坡脚回填等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无法准确计算,建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单价不变;
2、建议对供电工程进行详细的施工图设计。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局经建科
附件:
中站区武钢废弃粘土矿(I-1区、I-2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 |
送审金额 |
审定金额 |
审减金额 |
备注 |
1 |
工程施工费 |
59595579.77 |
55442694.97 |
4152884.80 |
含暂列金额 |
2 |
设备购置费 |
165000.00 |
165000.00 |
0.00 |
|
3 |
合计 |
59760579.77 |
55607694.97 |
415288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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