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郑焦城际铁路马村区待王村等拆迁建筑垃圾清运费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郑焦城际铁路建设项目在马村区长度为5.88公里,占压土地232.556亩,涉及征迁住户176户,企业18户,拆除房屋7.17万平方米。本次评审的内容为:马村区部分村的建筑垃圾清运费,涉及西待王村、东孔庄村、待王车站月山段家属院、待王村、待王车站北家属院、待王工务领工区、待王车站,共计正房拆迁面积35253.89平方米。
二、审查原则:
依据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送审的《关于郑焦城际铁路马村区待王村等拆迁建筑垃圾清运费的评审申请》、焦城际指[2010]1号文,以及城际铁路办公室提供的其它原始资料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送审马村区待王村等拆迁建筑垃圾清运费306,144.78元,经审查,该建筑垃圾清运费审定为306,144.78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次送审垃圾清运费在焦城际指[2010]1号文件中无明确补偿标准,暂参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绿化带道路工程征迁安置实施规划》中的相关标准进行补偿,指挥部应制定明确补偿标准后再行调整、拨付资金。
送: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