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项目环评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焦作市博爱县上期城村、新焦克路北侧,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址内。整体建筑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5,92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门诊医技楼、住院部楼。焦发改投资【2011】676号文批复该项目资金为3,283.17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1】676号文、项目前期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市场行情打六折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环评费为35,000元,经审查,图纸审查费建议控制在18,000元之内。
送: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