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沁北引黄灌区项目部分前期费用进行审查,现告知如下:
一、 项目概况
焦作市沁北引黄灌区是我市水系规划建设的主要供水工程。该项目位于黄河北岸,干渠从沁南灌区干渠11+540处北侧新建引水闸引水,灌区设计干渠一条,长13公里,支渠五条,共长68公里。
本次送审费用为该项目地震灾害评估报告、文物占压评估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相关费用。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次评审依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焦政(2009)2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修订本)、《河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原始资料并参考市场价进行评审。
三、评审结论
本次评审建设单位原报前期费用为624.45万元,经审查,前期费用建议控制在47.02万元以内。其中:
1、文物勘探费送审金额为49万元,建议控制在25万元以内。
2、地震安全性评价费送审金额为39万元,建议控制在22.02万元以内。
3、设计费送审金额为536.45万元,因可研尚未批复,概算金额无法确定,设计费无法进行评审。
四、重要事项说明
1、本项目送审文物调查及勘探面积为100,000㎡,建设单位应按照实际调查和勘探面积支付费用。
2、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结束并出具报告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中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关费用。
3、因可研尚未批复,概算金额无法确定,设计费无法进行评审,请建设单位在可研批复后再行送审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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