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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道路护栏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道路护栏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道路护栏工程内容为:在解放路、工业路、果园路两侧设置安装常规型护栏共15000米;在塔南路中心设置安装防跨型护栏2000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招、投标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合同、现场勘查情况及建设单位提供的道路护栏安装及库存清单、情况说明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406,0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406,000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五、重要事项说明:

该项目采购数量未全部安装就位,本次审定金额中含后期配合维护安装费。

2012227

抄送: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