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党员干部示范、警示教育及预防职务犯罪研究基地布展工程2012年2月份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焦作市委党校院内,主要为党员干部示范教育基地二层展厅的布展设计及施工工程,工作内容:序厅形象墙设计及施工;二层主展厅及东侧副展厅内设计布展及施工;二层东西走廊顶面设计装饰、电器安装、墙面设计并施工。
焦发改投资[2008]216号《关于下达2008年市财政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资1,000万元,自筹资金500万元。此次申请工程进度款内容为备料款。
二、审查原则:
本次依据焦发改投资[2008]216号文件、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建设单位的工程款申请等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党员干部示范、警示教育及预防职务犯罪研究基地布展工程2012年2月份申请工程进度款13.85万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内容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3.85万元。
送:焦作市委党校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