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重建射击训练馆暨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射击比赛馆建设工程设计费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2]31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体育局报来的焦作市体育运动学校重建射击训练馆暨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射击比赛馆建设工程设计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为顺利承办省第十二届省运动会射击比赛,满足体校正常的比赛个训练,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拟建设射击训练馆暨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射击比赛馆。焦发改社会[2012]40号已批复该项目项目建议书,场馆建筑面积4,800 m2,靶场面积3,080 m2,匡算总投资1,315万元,建安估算投资1,132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焦政[2009]2号文及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经审查,该项目建安估算投资暂按1,132万元计算,设计费建议控制在14.00万元之内。
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四、重要事项说明:
该项目设计费的计费额暂按估算投资额1,132万元计算,最终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送:焦作市体育局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