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围墙预算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2]28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围墙预算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焦作市新区迎宾路东侧、新河南侧,总建筑面积48,50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指挥中心、办案、信息通讯、刑事技术等用房以及配套设施。豫发改投资【2011】298号文批复该项目可研总投资为12,61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豫发改投资【2011】298号文、焦作市公安局关于施工围墙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函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依据焦作市2011年材料价格信息第6期进行调整。
三、评审结论:
经审查,该项目施工围墙暂按750米计算,围墙高度2.5米,每米折合费用300元,施工围墙预算费用建议控制在22.50万元之内。
本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送:焦作市公安局 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