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太行路路灯改造工程监理费
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2]17号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太行路路灯改造工程监理费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太行路路灯改造监理项目,主要监理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原路灯,新建222基新路灯及配套线路,改造7处路灯配电控制柜。
焦发改投资[2010]268号《关于下达2010年第二批市财政城建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预安排资金35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财审结字[2012]14号、招、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及监理合同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监理费结算金额为65,957.49元,经审查,该监理费结算金额审定为65,957.49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送: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