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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园林局2011年园林工程项目进度款

 焦作市园林局2011年园林工程项目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2]26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园林局2011年园林工程项目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园林局2011年园林工程项目包括盆景基地、塔北公园和龙源湖公园改造工程。

盆景基地建设工程已完成部分盆景树桩栽植、基槽开挖、基础混凝土、地圈梁等工作,本次报送进度款29万元。

龙源湖公园改造工程已完成加宽和贯通沿湖道路、增设休闲港湾、安装景观石、路障、花坛围墙及部分绿化完善改造栽植工作,本次报送进度款184.5万元。

塔北公园完成了定点放线、部分路基及广场基础开挖。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施工进度款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园林局2011年园林工程项目申请工程款213.50万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进度款60.27万元。其中:盆景基地报送进度款29万元,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工程价款需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本次评审进度款不予支付;龙源湖公园改造工程本次报送进度款184.5万元,经审核,本次可支付进度款60.27万元。(详见附表)

2012213

送: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112月份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232.03

 

 

69.61

213.50

213.50

 

144.79

60.27

129.88

55.97%

 

1

盆景基地建设工程

 

 

 

 

 

 

 

 

 

 

 

 

 

 

1.1

工程费用

部分盆景树桩栽植、基槽开挖、基础混凝土、地圈梁等

 

46.81

 

焦作市山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14.04

29.00

29.00

 

0.00

0.00

14.04

30.00%

第一次支付14.04万元为预付款,未经评审

 

小计

 

 

46.81

 

 

14.04

29.00

29.00

 

0.00

0.00

14.04

30.00%

 

2

龙源湖公园改造工程

 

 

 

 

 

 

 

 

 

 

 

 

 

 

2.1

工程费用

加宽和贯通沿湖道路、增设休闲港湾、安装景观石、路障、花坛围墙及部分绿化完善改造栽植工作

 

185.22

80%

焦作市晓尚园林有限公司

55.57

184.50

184.50

 

144.79

60.27

115.83

62.54%

第一次支付55.57万元为预付款,未经评审

 

小计

 

 

185.22

 

 

55.57

184.50

184.50

 

144.79

60.27

115.83

6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