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2]25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监理费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综合楼一栋,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建筑面积13777㎡;罚没仓库一座,地上一层;问询室一座,地上二层。总建筑面积15488.3㎡。主要工程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景观工程等。
焦发改投资[2011]145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投资9,988.87万元,资金来源由焦作市地方财政解决。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监理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建设单位报送进度款计算书、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的确定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监理费进度款原报金额147,915.00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规定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47,915.00元 。
送: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关筹建处、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