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咨询费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2]23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游泳馆及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咨询费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游泳馆及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编制单位经公开招标确定为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为(财政评审控制价×中标费率为1.2‰)。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该项目造价咨询费为392,468.67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应支付造价咨询费进度款200,000.00元。
2012年元月18日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