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河道处2011年10、11月份河道维护
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2]15号
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2011年10、11月河道维护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为2011年10、11月份的河道保洁工程。《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市财政城建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焦发改城市[2011]308号)中,计划下达住建局投资5400万元,其中“城区河道运行及维护费用”计划下达投资35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没有设计图纸,审查时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现场签证、建设单位所报工程结算书、《河南省市政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08版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2011年10、11月河道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为252,798.01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27,283.73元,审减金额25,514.28元,其中:
1、2011年10月份河道维护工程报送结算金额为134,597.78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20,494.48元,审减金额14,103.30元;
2、2011年11月份河道维护工程报送结算金额为118,200.23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06,789.25元,审减金额11,410.98元。
送: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