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焦作管理分局办公院大门、自行车棚制安及供电线路工程竣工结算

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焦作管理分局办公院大门、自行车棚制安及供电线路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2]12

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焦作管理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焦作管理分局办公院大门、自行车棚制安及供电线路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焦作管理分局办公院大门、自行车棚制安及供电线路改造工程,本次改造主要内容有:1、铸铁花艺大门及护栏制安;2、阳光板自行车棚制安;3、钢化玻璃雨棚制安;4VLV3*35+1*16铝芯电力电力安装。焦财建[2007]62号文安排该项目资金60.66万元。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焦发改投资[2007]26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现场签证、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建设单位报送的结算书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河南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依据焦作市材料价格信息2011年第2期,不足部分依据施工当期市场价格进行调差。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9,845.6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9,318.01,审减金额10,527.59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2113

送: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