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二慈善医院门诊楼大厅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2]9号
河南省第二慈善医院: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河南省第二慈善医院门诊楼大厅工程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河南省第二慈善医院门诊楼大厅工程,位于焦作市高新区星光路。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门诊楼接待大厅,建筑面积约373㎡,其中地面为800*800的抛光砖,内墙为乳胶漆墙面,室内砌体为轻质隔墙,顶面为彩钢板屋面。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书、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现场签证并结合现场实际勘察情况、《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材料价格参照市场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1年第1期及有关费用的计取标准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09,029.05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00,843.87元,审减金额8,185.18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送:河南省第二慈善医院 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