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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工业集聚区道路游园工程竣工结算

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道路绿化结算审查

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2]5

焦作市人民政府工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工业集聚区道路游园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工业集聚区道路游园工程包括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经三南路道路绿化,第二标段为经四北路、游园、春晓中路绿化及游园土建。第一标段包括道路分车带及两侧绿化带绿化;第二标段包括道路分车带及两侧绿化带绿化以及游园内土建工程。

焦发改投资[2007]689号文件安排经三南路(新园路-丰收路) 绿化投资426.61万元、经四北路(雪莲路-纬一路绿化投资54.68万元;焦发改投资[2007]690号文件安排春晓中路(北环路-影视路绿化投资12.32万元,资金来源均为银行贷款和自筹。

二、审查原则

依据焦发改投资[2007]689号文件、焦发改投资[2007]690号文件、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建设单位所报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5,102,871.56 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3,877,845.68元,审减金额1,268,990.17元。其中:

1、送审第一标段为经三南路道路绿化结算资金为3,928,981.85,审定金额2,951,756.45 ,审减977,225.4 元。

2、送审第二标段为经四北路、游园、春晓中路绿化及游园土建工程结算资金1,217,854,审定金额为926,089.22 元,审减金额247,800.50元(详见附表)。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2110

送: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工业集聚区道路游园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

序号

项目

送审金额

评审金额

审减金额

备注

1

经三南路道路绿化

3,928,981.85

2,951,756.45

977,225.4

 

2

经四北路、游园、春晓中路绿化及游园土建

1,173,889.71

926,089.22

247,800.5

 

3

合 计

5,102,871.56

3,877,845.68

1,225,0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