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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办装修工程竣工结算

焦作医改办装修工程竣工结算

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2]1

焦作市医改办: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医改办装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医改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已将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调整为市医改办的办公场所。本次维修改造内容主要为:更换吊顶、地板、墙面刷乳胶漆、更换门窗、增设玻璃隔断、室内强弱电改造等。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清单组价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基价(2008版),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06,233.55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62,084.91,审减金额44,148.64元。

201219

送: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