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解放路普济河桥工程设计合同
审查意见书
焦财审合字[2012]6号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解放路普济河桥工程设计合同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解放路普济河桥工程,普济河原有一座单孔拱桥,桥梁已成危桥,需要对原桥梁拆除重建。桥梁建设规模宽45米,机动车道22米,非机动车道2×5.5米,人行道2×6米。该工程建安费用为376.5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0]657、680号文;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焦政〔2009〕2号文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等其他原始资料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设计费用为25.38万元。经审查,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用建议控制在12.57万元以内,审减金额12.81万元。
2012年1月12日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