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东方红广场人防工程(代号718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2]21号
焦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东方红广场人防工程(代号718工程)施工图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解放路北、广场东街与广场西街之间、东方红广场以下及过解放路两条地下过街通道。建设内容为广场地面绿化景观和地下两层“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防护类别:甲类。主体南北长135m,东西宽169.5m,建设总面积28,036 m2,地下二层,顶板覆土0.5m,结构类型为板柱-抗震墙结构,为单建大型人防工程,平时功能:地下一层为商场,地下二层为超市和地下停车库。战式功能:二等人员掩蔽部、人防物资库。
国人防[2011]363号关于《焦作市东方红广场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投资估算为15,010万元。焦发改投资[2011]745号批复概算总13,008.84万元,其中:建安费11,297.91万元。资金来源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该项目批复概算、投资计划、施工图纸、《人防工程预算定额》(HYD99-01-99)、《河南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2010)进行审查,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1年第6期、主要材料暂估价及市场价。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预算金额为130,399,204.66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103,315,461.42元,审减金额为27,083,743.24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2年元月29日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