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2011年资源枯竭型城市采煤沉陷区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九里山、山后、修武旅游专线、演马庄矿、九里山矿、古汉山矿、冯营矿、演马矿亮马村、白庄矿)
工程招标代理费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2]20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2011年资源枯竭型城市采煤沉陷区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九里山、山后、修武旅游专线、演马庄矿、古汉山矿、冯营矿、演马矿亮马村、白庄矿)工程招标代理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2011年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是国土资源部批复的项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1年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预算的通知》(财建[2011]414号)下达资金预算9,000万元。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工程招标代理费进行评审。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财建[2011]414号、豫财建[2011]377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焦政【2009】2号文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经审查,该项目工程招标代理费建议控制在27,172.68元之内。其中:
1、九里山矿工程招标代理费建议控制在3,816.79元以内。
2、演马庄矿工程招标代理费建议控制在1,643.23元以内。
3、古汉山矿工程招标代理费建议控制在3,139.11元以内。
4、冯营矿工程招标代理费建议控制在2,941.59元以内。
5、演马矿亮马村工程招标代理费建议控制在4,431.54元以内。
6、白庄矿工程招标代理费建议控制在2,502.02元以内。
7、九里山前期费用建议控制在3,292.44元以内。
8、山后前期费用建议控制在1,275.28元以内。
9、修武旅游专线前期费用建议控制在4,130.68以内。
2012年元月18日
送: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