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业余篮校田径场照明工程施工图预算及监理费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2]11号
焦作市业余篮球学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业余篮校田径场照明工程施工图预算及监理费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业余篮校田径场照明。主要工作内容为:在运动场周围敷设36根8米高金属灯杆,运动场上空架设120盏400W金属卤化灯,所有线路均埋地穿管敷设。资金来源为体彩公益金。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焦作市业余篮校田径场照明工程施工图、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1年第5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情况:
1、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施工图预算金额452,055.23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为425,015.00元,审减金额27,040.23元。
2、田径场基础、排水、照明及围网等项目投资暂按252.00万元计算,监理费建议控制在49,480.00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焦作市业余篮球学校、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