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行动规划编制费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2]9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绿色生态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规划编制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2011年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是国土资源部批复的项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1年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预算的通知》(财建[2011]414号下达资金预算9,000万元。根据《焦作市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需编制《绿色生态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规划》,将国家矿山、省矿山、矿山企业恢复保证金进行整合。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财建[2011]414号、豫财建[2011]377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建设单位申报焦作市绿色生态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规划编制费为56.03万元,经审查,该项目编制费用建议控制在36.00万元之内。
送: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