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2011年资源枯竭型城市采煤沉陷区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演马庄矿、九里山矿、古汉山矿、冯营矿、演马矿亮马村、白庄矿)
前期有关费用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2]8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2011年资源枯竭型城市采煤沉陷区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演马庄矿、古汉山矿、冯营矿、演马矿亮马村、白庄矿)前期有关费用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2011年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是国土资源部批复的项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1年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预算的通知》(财建[2011]414号下达资金预算9,000万元。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前期勘查、设计等费用进行评审。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财建[2011]414号、豫财建[2011]377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建设单位申报前期费用为584.80万元,经审查,该项目前期费用建议控制在300.00万元之内。其中:
1、九里山矿前期费用建议控制在63.00万元以内。
2、演马庄矿前期费用建议控制在26.00万元以内。
3、古汉山矿前期费用建议控制在50.00万元以内。
4、冯营矿前期费用建议控制在48.00万元以内。
5、演马矿亮马村前期费用建议控制在73.00万元以内。
6、白庄矿前期费用建议控制在40.00万元以内。
送: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