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东方红广场工程(代号718工程)
监理费评审报告
焦财审预字[2012]2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东方红广场工程(代号718工程)监理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解放路北、广场东街与广场西街之间、东方红广场以下及过解放路两条地下过街通道。建设内容为广场地面绿化景观和地下两层“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防护类别:甲类。主体南北长135m,东西宽169.5m,建设总面积28,036 m2,地下二层,顶板覆土0.5m,结构类型为板柱-抗震墙结构,为单建大型人防工程,平时功能:地下一层为商场,地下二层为超市和地下停车库。战式功能:二等人员掩蔽部、人防物资库。
国人防[2011]363号关于《焦作市东方红广场人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投资估算为15,010万元。焦发改投资[2011]745号批复设计概算13,008.87万元,资金来源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批复可研、设计概算、投资计划、焦发改收费[2007]303号、焦政[2009]2号文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监理费为241.2875万元,经审查,该工程项目建安投资按11,297.91万元计算,监理费建议控制在194.24万元之内。
四、重要事项说明:
该项目监理费的计费额暂按投资额11,297.91万元计算,最终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012年元月6日
送:焦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