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工程融资及
设备费用概算投资的评审报告
焦财审概字[2012]2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工程融资及设备费用概算投资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位于丰收路以南、中原路以东、龙源路以北的区域内,基地东侧为职业教育园区内的规划道路。总规划征地范围
焦发改社会[2010]762号《关于焦作市职教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项目总建筑面积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社会[2010]762号《关于焦作市职教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2年元月5日发改委“关于委托评审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工程融资及设备费用概算投资的函”,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融资、设备费用投资明细及有关费用的计取标准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融资及设备费用概算投资建设单位报送金额为13,111.92万元,经审查,该工程融资及设备费用概算投资建议控制在12,869.43万元以内,审减金额242.49万元。其中:
1、本工程设备费用概算投资建设单位报送金额为3,094.92万元。经审查,鉴于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设备投入尚属前期阶段,规格、型号及品牌均未选定,市场价格偏差较大,无法准确核定其投资金额。建议该工程设备费用概算投资暂按3,000万元进行控制。
2、本工程融资费用概算投资建设单位报送金额为10,017万元,经审查,该工程融资费用概算投资建议控制在9,869.43万元以内。
四、重要事项说明:
1、按照目前审定的融资及设备费用概算投资,该项目总概算投资已超出原可研批复估算金额10%以上,建设单位应按程序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2、审定融资费用概算投资暂按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方案计算。
3、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融资费用计算明细,设备费用概算投资3,000万元,不在融资范围以内。
2012年元月19日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财政预算编制局、焦作市职教园区筹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