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动态报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的要求是: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增减变化随时报送”和“相关报表定期报送”的要求,及时将本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报送到财政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但是,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的资产管理数据仍停留在初始状态,不少单位未按动态管理的要求对系统数据适时更新,系统数据存在着资产信息不规范、资料不完整、指标关系不正确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的发挥。为此,现就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动态报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事项重申如下:
一、切实做好动态报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的组织与协调
动态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是全面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监管工作的前提,真实、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数据资料对编制资产配置预算、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规范资产处置工作具有重要作用。这项工作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涉及面广、时效性强、要求标准高,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上报等各个环节做好衔接,确保动态报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工作顺利进行。
二、动态报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报送的数据资料内容为:一是,本县(市)区财政部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按树形结构收集的所属单位汇总及分户数据,具体包括:单位情况表、机构人员情况表、资产负债表、相关分析表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表填报说明;二是,本县(市)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汇总报表及相关电子文档(包括与纸质材料内容相一致的Excel报表、Word格式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报表填报说明、工作总结及资产管理分析等文字资料)。
各县(市)区实行年报制度,应于次年的3月10日前将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汇总数据和填报说明、工作总结、分析报告连同电子介质数据,按照要求报送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报送的系统资料、纸质资料与电子资料应保持一致。以后年度,报送内容、报送方式均按照本文要求执行,不再另行发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010年度数据资料报送要求:
2010年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汇总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等相关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内容、报送方式与2009年度基本相同,数据编制时点为2010
三、动态报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要求
(一)准确把握填报口径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市财政局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进行设计的,是财政部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认真做好系统数据资料的录入、填报工作,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目前,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填报口径,应按照《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填报说明和问题解答的通知》(焦财评〔2010〕5号)规定执行,随着系统功能的不断改进,填报口径如有变化,将及时通知。
(二)加强数据质量审核
按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设计要求,报入系统的数据不能逆转、不能修改,加之系统接收数据功能处于全天候开放状态,为基层单位报送数据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数据质量控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基层单位是质量控制的源头,必须对录入系统的数据严格审核,确保 “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信息填报规范、勾稽关系合理、报表数据真实、报送资料完整”;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数据质量。
(三)确保数据动态更新
市财政局将全天候开放我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收集功能,为基层单位动态报送数据提供方便。为此,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动态报送规定,切实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动态更新做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确保本县(市)区、本部门、本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与全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实时保持一致。财政专网暂未通达的单位,应及时将更新变化的备份数据报送本级财政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经常登录系统查询所属单位数据报送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动态报送数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建立畅通工作联系
全市要建立不间断的工作联系,充分利用财政内部网,开辟资产管理工作专栏,掌握工作动向,咨询解答问题,确保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动态报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工作落到实处。
数据上报外网邮件地址gdzcsjsb@126.com ,各(县)市区也可通过财政专网财经沙盘邮件系统报送。
联系电话:3121131(外线)21131(内线)
附件:
1. 焦作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汇总报表(格式)附件1.xls
2.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送操作流程附件2.doc
3.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料报送审核注意事项附件3.doc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