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人口和产业活动在空间上集聚,农村人口转化为非农村人口,人口向城镇集聚,农村地区转化为城镇地区,城镇数量增加的过程。
一、城镇化发展的水平
城镇化水平有许多表达方式,主要有城镇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部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等。
从人口情况看:焦作市的总人口,由1978年的236.41万人上升到2010年的368.02万人。其中:市辖区人口由1978年的43.55万人上升到2010年的84.05万人;非农业人口由1978年的34.85万人上升到2010年的106.62万人,增长2.06倍;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由1978年的14.74%上升到2010年的28.97%。市辖区,非农业人口由1978年的25.67万人上升到2010的65.34万人;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有1978年的58.94%上升到2010年的77.74%。
2010年焦作市的城镇化率达到47.1%,居全省第四位,比全省平均水平的38.8%高8.3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的49.68%低2.58个百分点;2009年为46.95%,居全省第四位,比全省平均水平的37.7%高9.2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的46.6%高0.35个百分点。焦作市的城镇化率是逐年在上升,由1995年的26.4%上升到2000年的31.6%、2005年的33.2%、2008年的45.3%、2009年的46.95,2010年的47.1%。
从就业情况看:年末从业人员由1986年的130.44万元上升到2010年的213.63万元,增长63.78%。其中:第一产业由1986年的62.95万人上升到2010年的81.05万人,增长28.75%;第二产业由1986年的42.97万人上升到2010年的71.38万人,增长66.1%;第三产业由1986年的24.52万人上升到2010年的61.2万人,增长149.6%。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由1986年的51.75%上升到62.07%。
城镇从业人员由1986年的36.82万人上升到2010年的67.92万人,增长84.5%;乡村从业人员由1986年的93.62万人上升到2010年的145.71万人,增长55.64%;
城镇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由1986年的28.23%上升到2010年的31.79%;乡村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由1986年的71.77%下降到2010年的68.21%。
非农业人口、城镇人口、二、三产业和城镇从业人员的迅速增长,说明了劳动力正在不断的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从乡村向城镇转移,这标志着城镇化发展正在不断推进。
从产业情况看: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城镇化的主要动力,其中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是城市兴起和成长的前提,工业化是城市化的主导力量,第三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又促进了城市化。
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46亿元,比1978年增长43倍,1978年比1949年增长8.5倍。2010年人均生产总值为35767元,在全省位居第四位,比1978年增长了29倍,1978年比1949年仅增长3.5倍。
2010年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01.3亿元比1978年增长5倍;1978年比1949年仅增长了3.9倍;2010年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855.3亿元,比1978年增长82.7倍,1978年比1949年增长了75.8倍,其中工业增加值2010年达到804.2亿元,比1978年增长87.9倍;201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289.3亿元,比1978年增长48.1倍,1978年比1949年增长了8.9倍。
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7.6%提高到1978年的41.6%、2010年的64.5%;农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49年的71.4%下降到1978年的35%、2010年的8.1%;在市辖区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8.8%下降到2010年的2.9%。建设用地在增加,耕地在减少, 2010年全市机耕面积比2009年下降3.56%。
近些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城市规模和基础建设的投资力度,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70.82亿元,居全省第六位,比2000年增长18.3倍,比2005年增长2.6倍。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841亿元,比2000年增长22.7倍,比2005年增长2.83倍。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86.6%,比2000年的70.8%提高15.8%,比2005年的81.6%,提高5.1个百分点。 建成区面积也在不断扩大,2000年市辖区,在原来的四个区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高新区,市辖区面积有原来的370平方公里增加到414平方公里。近几年又组建了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新建了焦作新区。
二.城市化发展的过程
改革开放以前,城镇化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政府是城镇化动力机制的主体。2、户口壁垒使城镇化对非农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很低。3、城镇化的区域发展受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的制约。4、劳动力的职业转换优先于地域转换。5、城镇运行机制具有非商品经济的特征。这种城镇化的结果,是形成了城乡之间相互隔离和相互封闭的“二元社会”,造成了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
改革开放以来,焦作的城镇化进程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1978-1984年,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要动力推动城镇化阶段。第一,表现在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和下放干部返城并就业,高考的全面恢复和迅速发展也使得一批农村学生进入城市;第二,城乡集市贸易的开放和迅速发展,使得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和小城镇,出现大量城镇暂住人口;第三,这个时期开始崛起的乡镇企业也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第四,提高了城市维护和建设费,扩大了城区建设规模,结束了城市建设多年徘徊的局面。第五,城乡之间的壁垒逐渐松动并被打破,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城镇化呈现出以小城镇迅速扩张、人口就地城镇化为主的特点。 2、1985-1991年,乡镇企业和城市改革双重推动城镇化阶段。3、1992年以后,城镇化全面推进阶段,并降低建制镇、建市标准,乡改镇、县改市,促进了县级市很快增加,小城镇快速发展,一些企业纷纷进入城镇,城镇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政策开始松动,政策的变动促进了城镇的发展。过去那种控制城市人口增长和城乡分隔的政策被鼓励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所取代。
截至2010年全市共有乡、镇、办事处103个。法人单位16411个,比2000年增加6977个。其中:第二产业为6372个,比2000年增加2329个;第三产业为9523个,比2000年增加4218个。2010年产业活动单位19630个,比2000年增加6756个。其中:第二产业为6516个比2000年增加2094个;第三产业为12595个,比2000年增加4235个。这主要是私营企业的增加,仅私营独资法人单位2010年为4831个比2005年增加了2230个。2010年市辖区法人单位3798个,比2005年增加1213个;产业活动单位为4972个,比2005年增加1686个。
随着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允许已经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在小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有序地向小城镇转移,促进小城镇和农村的全面发展。制度还规定凡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同时,为促进经济发展,基本放开了户籍限制,也放松了外地人口进入本市的限制。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比2004年增长4.32%,市辖区2010年常住人口比2004年增长7.3%。
三、城镇化发展的问题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城镇人口的迅猛增长,城市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问题。如环境质量下降原有生态环境改变、中心城区人口密集、交通拥挤、地价房价昂贵、居住条件差、失业人口增多等。这就面临着一些挑战。1、城市人口、劳动就业人口、老龄人口总量相继来临,由此产生的城市的生存保障问题,解决劳动力的就业机会问题, 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问题,老龄化社会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等,都是城市化进程面临的巨大挑2.能源和自然资源的超常规利用对城市化的发展也是一种严重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