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职业教育园区一期工程2011年12月工程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职业教育园区一期工程教育中心学校工程施工项目2011年12月进度款进行了审查核实,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位于丰收路以南、中原路以东、龙源路以北的区域内,基地东侧为职业教育园区内的规划道路。总规划征地范围
焦作市职业教育园区一期工程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施工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教学楼、商贸旅游艺术表演教学楼、机电工程系商贸旅游系实训楼、建筑工程系实训楼、艺术表演系实训楼、科技综合楼、学术报告厅;二标段:体育馆、1#宿舍楼、2#宿舍楼、2#宿舍楼超市、3#宿舍楼、4#宿舍楼、第一食堂、第二食堂、教工宿舍楼、后勤服务楼、浴室综合站房。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一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标段中标单位为:河南(矿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焦发改社会[2010]762号《关于焦作市职教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项目总建筑面积
2011年12月工程形象进度为:一标段完成:学术报告厅二层主体完成、商贸旅游机电实训楼、机电建筑系教学楼、商贸旅游艺术系教学楼完成基础垫层;二标段完成:第一、第二食堂、后勤服务楼、教工宿舍楼、综合浴室站房主体封顶。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过的工程付款审批表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职业教育园区一期工程教育中心学校工程2011年12月送审完成投资1,881.39万元,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940.69万元。经审核,2011年12月完成投资1,455.26万元,按工程进度、合同应支付工程进度款774.09万元(详见附表)。其中:
1、焦作市职业教育园区一期工程教育中心学校工程一标段完成投资790.06万元,应支付工程进度款395.03万元;
2、焦作市职业教育园区一期工程教育中心学校工程二标段完成投资758.12万元,应支付工程进度款379.06万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截止目前尚未下达初步设计批复和投资计划,建议建设单位完善相关程序后再支付工程进度款。
送:焦作市职教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
附件:
审查单位: (盖章) |
2012年1月 |
金额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内容 |
施工单位 |
送审 |
财政审查情况 | ||||||||||
标段名称 |
付款方式 |
总造价 |
付款比例 |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本次申请工程款 |
累计完成投资(不含本次) |
累计已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
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本次应付款 |
累计应付款占合同比例 |
备注 | |||
|
|
|
|
|
|
|
1,881.39 |
940.69 |
1,362.74 |
681.17 |
1,455.26 |
1,548.18 |
774.09 |
|
|
1 |
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一期项目 |
一标段 |
建设期间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50%的工程进度款,剩余50%工程进度款和以投标人自报利率计取的利息费用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年内分4次付清 |
14705.40 |
50% |
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59.52 |
479.760 |
839.14 |
419.57 |
814.60 |
790.06 |
395.030 |
5.54% |
一标段包括建筑机电教学楼、艺术表演系实训楼、商贸旅游艺术系教学楼、科技综合楼、机电商贸实训楼、建筑工程系实训楼、学术报告厅7栋楼 |
2 |
二标段 |
建设期间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50%的工程进度款,剩余50%工程进度款和以投标人自报利率计取的利息费用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年内分4次付清 |
11977.29 |
50% |
河南(矿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21.87 |
460.930 |
523.60 |
261.60 |
640.66 |
758.12 |
379.060 |
5.35% |
二标段包括1#宿舍楼、2#宿舍楼、2#宿舍楼超市、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后勤服务楼、教工宿舍楼、综合浴室站房等8东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