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工程竣工
焦财审结字[2011]159号
焦作市民政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儿童福利院电梯、变压器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儿童福利院新建项目位于焦作市山阳区人民大道和文丰路交叉口西北角,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5,868m2,由养育中心及餐厅、康复和特教中心及室外工程组成。本次评审项目内容为:1、电梯工程:电梯2部,其中普通电梯1部,载重量1000KG/台,消防电梯1部,载重量800KG/台;2、变压器工程:箱式变压器2台,型号ZGs11-315、ZGs11-800。焦发改投资[2008]26号《关于焦作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该项目投资总概算3,865.35万元,其中建安费2,284.31万元,预备费200万元。
二、评审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焦发改投资[2008]26号、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甲乙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100,9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100,900.00元(详见附表)。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送:局预算编制局
附件:
竣工结算汇总表 | |||||
工程名称:焦作市儿童福利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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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原报金额(元) |
评审金额(元) |
审减金额(元) |
备注 |
一、 |
电梯工程 |
746000.00 |
7460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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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变压器工程 |
354900 |
3549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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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合计 |
1100900.00 |
110090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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