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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地震台房屋修缮工程竣工结算

焦作市地震台房屋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158

焦作市地震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地震台房屋修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地震台房屋修缮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铲除原办公楼及检测中心外墙漆、重新粘贴外墙面砖;铲除原屋顶三毡两油防水层、重新做水泥珍珠板保温层,铺设4mm厚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清运垃圾。中标单位为河南轩彬装饰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96,000.00元。资金来源为年初预算安排的修缮费中列支,预算金额为9.7万元。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现场签证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施工期间《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23,356.18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04,458.18,审减金额18,898.00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初预算安排9.7万元,竣工决算金额104,458.18元,超出预算安排7,458.18元,超出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20111229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