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财审结字[2011]149号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中路学校筹建领导小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人民中路学校室外工程(一标段)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人民中路学校位于焦作市人民路与长恩路交叉口东北角,室外工程(一标段)包括门岗房、大门、围墙、混凝土路面、广场地面、室外给排水等施工项目。经公开招标焦作市金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
焦发改投资[2010]737号批复焦作市人民中路学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总概算4,422.8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用3,168.96万元,其他费用841.91万元,预备费200.54万元,建设期利息211.4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
二、审查依据:
该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现场签证,结合现场实际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材料依据《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及市场价格。
三、审查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453,100.27元,经审查,该结算费用审定为2,138,929.50元,审减金额314,170.77元。
送: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