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委党校旧房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1]144号
焦作市委党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委党校旧房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委党校旧房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安装PPR水管124.40米,阀门1个,其他零星维修等。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协议书、现场签证、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决算书及现场勘查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施工期间《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5,073.1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1,673.33元,审减金额13,399.77元。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