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放路路灯工程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焦财审进字[2011]164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解放路(普济路--光华路)路灯改造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解放路(普济路--光华路)路灯改造工程。焦发改投资[2011]699号批复解放路(普济路--光华路)大修工程总投资概算3963.48万元。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度2622.8米,为双向六车道,道路宽27米。工程建安费3399.28万元。本工程属于解放路大修工程其中一部分。
资金来源:焦发改投资[2011]699号批复由市投资集团先行垫付项目回购资金。
二、审查原则:
本次进度款审查依据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其他原始资料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的确定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报送该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申请工程进度款82.036万元;监理费3.77万元。经审核,该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本次按照合同应支付工程进度款82.036万元;监理费本次不支付进度款。
2011年12月31日
送:焦作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