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
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308号
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第四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项目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焦作市博爱县上期城村、新焦克路北侧,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址内。整体建筑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5,92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门诊楼、病房楼。其中门诊楼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436.23m2;病房楼六层,框架结构,10,338.52m2。焦发改投资【2011】676号文批复该项目资金为3,283.17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扩建综合楼》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河南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依据焦作市2011年第5期材料价格信息进行调差,不足部分执行市场价。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预算金额为29,092,139.99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27,824,003.61元,审减金额1,268,136.38元。
本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2011年12月30日
送: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