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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路、解放路人行道大修工程设计等前期费用预算

焦作市人民路、解放路人行道大修工程

设计等前期费用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307

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人民路、解放路人行道大修工程设计等前期费用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焦发改城市[2011]721号文件《关于明确使用市财政城建资金项目前期费用的通知》中预安排资金计划为320万元,专项用于市财政城建项目前期。焦作市人民路、解放路人行道大修工程建设内容:人民路(普济河桥—焦东路)3550米,人行道宽2×8米,需改造人行道约56799平方米;解放路(果园路—群英河)1550米,人行道宽2×5米,需改造人行道约15499平方米。建设单位送审项目包括测绘、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费等费用。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1]721号文件,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焦政〔20092号文件《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费用的计取标准结合我市近年来惯例进行。

三、评审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送审该批前期费用金额为144.83万元,经审查,该批费用审定为62.08万元,审减82.75万元。其中:

1、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送审金额为111.54万元,经审核该费用审定为40.63万元。

2、地形图测量费用送审金额为24.83万元,审定金额为18.20万元。

3、施工图审查费用送审金额为4.46万元,审定金额为3.25万元。

4、专家评审费送审金额为4万元,评审予以扣减。

四、重要事项说明

1、评审本项目前期费用依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数量进行,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勘察、测量费用、图纸审查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2、本工程设计等前期费用招标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建安费2530万元进行计算,建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下步签订合同、支付设计费用根据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进行调整。

3、该项目正式投资计划尚未下达,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程序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待正式投资计划下达后开工建设。

20111230

送: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