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财审预字[2011]301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市投资集团委托对棚户区调查9项测绘费用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合同概况:
焦作市投资集团本次送审包括我市焦西矿棚户区调查项目、棚户区调查项目(人民路北、山阳路西)、南通路东棚户区调查项目、平光东厂棚户区调查项目、待王镇待王村地块、待王镇义门村地块、焦作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武陟黄河滩现代农业观光园项目9块地,进行土地测绘及地籍图测绘等项目的编制。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测绘工程产品价格》、焦政文[2009]2文件,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我市近年来惯例进行。
三、评审结论:
本次投资集团2011年棚户区调查9项测绘费用预算原报金额为1,080,686元,经审查,结合我市相关文件规定和我市惯例的实际情况,建议该费用控制在586,957.10 元以内进行招标采购。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