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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与马村区消防大队并建项目征收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

焦作市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与马村区消防大队并建项目征收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审查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299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与马村区消防大队并建项目征收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此次补偿费用为焦作市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与马村区消防大队并建项目征收土地及附属物补偿。所征土地面积为67.75亩,涉及的附着物有树木、水渠、硬化地面、地埋线路、机井等。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项目依据焦作市综合区片地价、焦政文[2009]46号文件、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提供的附着物清点汇总表勘测定界图等其它原始资料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本批补偿费用为3,573,650.00元,其中:

1、土地及青苗补偿费2,574,500.00元,经审核,该费用审定为2,563,464.45元。

2、建设单位原报附着物补偿款999,150.00元,经与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沟通了解情况,该批附着物已全部拆除完毕,数量无法核实。经审核,建设单位报审的本批附着物补偿单价符合焦政文[2009]4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20111223

送:焦作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