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山前路(纬二路-人民路)附着物补偿费用审查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298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山前路(纬二路-人民路)附着物补偿费用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山前路(纬二路-人民路)附着物位于山前路(老君庙村-人民路)段,补偿的附着物包括水渠、机井房、杂树、机井,资金来源为投资集团融资。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政文【2009】46号文、建设单位提供的实物登记表,现场踏勘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山前路(纬二路-人民路)附着物原报补偿费用为69,848.00元,经审查,该附着物补偿费用审定为44,048.00元,审减金额25,800.00元。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