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项目勘察费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预字[2011]297号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业务综合楼项目勘察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人民路以北、恩达路以南、焦作海关东侧。焦发改投资[2011]457、焦发改投资[2011]458号文已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业务技术用房、警示教育用房、附属设施用房、地下人防工程及河南检察官学院焦作分院用房,总建筑面积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察费市场价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经审查,该工程项目勘察费建议控制在55元/m之内,钻探进尺深度待工程勘察完毕后根据现场实际钻探尺寸出具工程勘察报告后确定。
2011年12月22日
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预算编制局